本報滄州電(記者代晴)獻縣7歲女童小雪(化名)隨母親改嫁天津,不到一年時間內多次遭繼父韓某虐待,2013年9月22日至26日,遭繼父持續毆打,最終因腸破裂搶救無效死亡。2014年4月29日,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韓某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2012年10月15日,獻縣7歲女童小雪隨母親李平(化名)改嫁到天津。李平每天出攤賣早點,小雪多數時間隨繼父韓某生活。2013年9月21日,李平回獻縣老家參加一位長輩的葬禮,26日凌晨1時多,李平接到韓某電話,稱小雪肚子疼得厲害被送進天津兒童醫院。26日一大早,李平趕到醫院時,看到的卻是女兒冰冷的屍體,並且“渾身青得沒有一塊好地方”。當日上午,李平的前夫得到女兒的死訊後,立即報了警。李平在配合警方做筆錄時,從民警口中得知,女兒是被韓某多次毆打致死的,並且女兒從前受的傷也都是韓某打的。
  2013年9月30日,經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批准,被告人韓某被執行逮捕,因涉嫌故意傷害罪,於2013年11月5日在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。檢察院審理查明,被告人韓某經常趁妻子不在家時虐待小雪,2013年七八月份,韓某多次趁小雪熟睡之際用打火機燒其腳部,後又藉機將其右臂擰斷。2013年9月22日至9月26日,被告人韓某趁妻子外出之際,採用拳打腳踢的方式,多次毆打小雪,導致小雪身體多處受傷,後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鑒定:小雪系被他人用鈍性物體打擊(如拳打腳踢)腹部,造成腸挫傷、腸破裂等致瀰漫性腹膜炎死亡。
  2013年12月19日,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韓某提起公訴。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犯罪嫌疑人韓某將年僅7歲的繼女毆打致死,犯罪手段特別殘忍,情節特別惡劣,行為後果嚴重,應依法嚴懲。今年4月29日,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,一審判處被告人韓某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(原標題:男子虐待7歲繼女致死一審被判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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